在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中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
4月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医药法执法检查组在贵州省遵义市中医院进行检查。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蒲晓磊 文/图
4月11日至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白玛赤林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贵州开展中医药法执法检查。
5天时间里,检查组先后赴贵阳市、遵义市、黔东南州,实地考察中医药大学、中医院、中医药企业、中药材种植基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场所,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老专家等对贯彻实施中医药法的有关意见建议。
白玛赤林指出,我们要充分认识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要义。要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对中医药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着力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提升服务供给质量、效率和水平,加快构建覆盖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在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中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
4年投入中医药方面资金超58亿元
4月12日下午,检查组听取了贵州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实施中医药法的情况汇报。
“这次到贵州省检查,主要是了解中医药法贯彻实施的情况,围绕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法律实施机关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新形势下中医药的传承创新发展,确保中医药法进一步落地见效,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志今指出此次执法检查的目的。
贵州省副省长王世杰在作工作汇报时说,中医药法颁布以来,贵州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贯彻落实中医药法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中医药的战略决策部署,高标准抓好工作落实。
“具体采取了哪些措施,来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执法检查组成员、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蒋立虹问道。
王世杰回应说,近年来,贵州持续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中医药工作,主要从强化组织统筹、建立健全机制、加强经费保障等方面,推动中医药法的贯彻实施。
据介绍,中医药法出台之后,贵州省政府建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中医药发展中的重大事项。省政府每年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省中医药发展情况。各级党委、政府及中医药主管部门把学习贯彻中医药法作为重要任务,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推动中医药法的贯彻落实。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一轮的机构改革中,贵州省成立中医药管理局,作为省卫生健康委管理的副厅级机构,主要承担全省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工作,是全国六个单设中医药管理局的省份之一。各市(州)把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市(州)卫健局下设中医科,中医执法工作由各级卫生计生监督局开展,形成了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部门协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近年来,贵州省级财政不断加大中医药支持力度,建立中医药投入长效机制,资金投入逐年加大,2017年至2020年,全省共投入中医药方面资金58亿余元,各年度分别投入5.32亿元、6.96亿元、10.05亿元、36.07亿元(含用于支持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的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6.5亿元)。
多措并举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
贵州地处西南内陆腹地,是全国四大中药材产区之一,现有中药材品种资源5304种,有“天然药物宝库”“夜郎无闲草、黔地多灵药”的美誉。
“中药材质量关乎中医药事业的成败。贵州采取了哪些措施,来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执法检查组成员、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张洪贺提问。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张集智回应说,近年来,贵州持续提升规范化种植能力,确保中药材质量安全稳定。
“我们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坚决把好中药材质量关,重点查处违规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及化学除草剂的行为,严格管理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投入品的使用。同时,开展中药材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针对天麻、太子参、铁皮石斛、灵芝、半夏等重点单品开展62个抽样点次的农药残留和重金属监测。此外,还开展中药材绿色生态化种植养殖技术研究,围绕重点单品在关键时节印发生产技术管理要点,开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技术培训1万余人次。”张集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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